函數極限告訴你函式在某點趨近的值。連續性則追問函式是否抵達——極限是否等於實際的函數值。直觀上,若輸入的微小改變只帶來輸出的微小改變,沒有突然的跳躍或缺口,則函式是連續的。
在某點連續
定義。 函式 f:D→R 在 a∈D 處連續(continuous at a),若
x→alimf(x)=f(a).
這將三個條件打包成一個:(1) f(a) 有定義,(2) limx→af(x) 存在,(3) 極限等於 f(a)。
用 ε–δ 語言表述:f 在 a 連續,若且唯若對每個 ε>0,存在 δ>0 使得
x∈D 且 ∣x−a∣<δ⟹∣f(x)−f(a)∣<ε.
注意與極限定義不同:此處 x 可以等於 a——在該點條件顯然成立。
若 a 是 D 的孤立點(isolated point)——a 的某個鄰域不包含 D 中的其他點——則 f 在 a 處自動連續,因為極限條件被空洞地滿足。
在集合上連續
定義。 若 f 在 S 的每個點都連續,則稱 f 在 S⊆D 上連續(continuous on S)。當 S=D 時,簡稱 f 是連續的。
對於定義在閉區間 [a,b] 上的函式,端點處的連續性以單側方式解釋:limx→a+f(x)=f(a) 且 limx→b−f(x)=f(b)。
連續函式的代數封閉性
極限的算術法則可以直接沿用。
定理。 若 f 和 g 在 a 處連續,則下列函式也在 a 處連續:
- f+g、f−g、f⋅g
- f/g,前提是 g(a)=0
- c⋅f,其中 c 為任意常數
證明。 以 f+g 為例:因 limx→af(x)=f(a) 且 limx→ag(x)=g(a),極限的和法則給出 limx→a(f+g)(x)=f(a)+g(a)=(f+g)(a)。其餘情形類似地由對應的極限法則推得。□
複合函式
定理。 若 g 在 a 處連續,f 在 g(a) 處連續,則 f∘g 在 a 處連續。
證明。 設 ε>0。f 在 g(a) 的連續性給出 η>0,使得 ∣y−g(a)∣<η 蘊含 ∣f(y)−f(g(a))∣<ε。g 在 a 的連續性給出 δ>0,使得 ∣x−a∣<δ 蘊含 ∣g(x)−g(a)∣<η。合併:∣x−a∣<δ 蘊含 ∣f(g(x))−f(g(a))∣<ε。□
初等函式均連續
每個初等函式(elementary function)在其自然定義域上連續。
| 函式 | 連續的定義域 |
|---|
| 多項式 | R |
| 有理式 p/q | {x:q(x)=0} |
| ex | R |
| lnx | (0,∞) |
| sinx、cosx | R |
| tanx | {x:cosx=0} |
多項式之所以連續,是因為 limx→ax=a,而極限算術將此延伸至所有單項式,再延伸至所有多項式。其他初等函式的連續性則各自依據其定義或級數展開加以證明;複合函式由上述定理保持連續性。
這意味著,只要函式在該點有定義,你可以直接代入該點的值來計算初等表達式的極限。
不連續性
當 f 在 a 處不連續時,可按實際發生的情況對不連續性分類:
| 類型 | 行為 |
|---|
| 可去不連續(Removable) | limx→af(x) 存在但 =f(a),或 f(a) 無定義 |
| 跳躍不連續(Jump) | 兩個單側極限均存在但不相等:limx→a−f(x)=limx→a+f(x) |
| 本質不連續(Essential) | 至少一個單側極限不存在(或為 ±∞) |
可去不連續可以藉由重新定義 f(a):=limx→af(x) 來修復。跳躍不連續與本質不連續無法用這種方式補救。
摘要
- f 在 a 處連續若 limx→af(x)=f(a)——極限存在且與函數值吻合。
- 在集合上連續指在該集合每個點都連續。
- 連續函式的和、差、積、商(分母非零)及複合均連續。
- 每個初等函式在其自然定義域上連續;初等表達式的極限可直接代入計算。
- 不連續性分為可去、跳躍或本質三種——只有可去不連續可以藉由重新定義函數值來修復。